* 詞來的一天
>>>Thursday, February 03, 2005
一)每次和朱說話,我都覺得好開心──羅在寫作上對我提供了許多寶貴意見,只是他太厲害,有時我就覺得高不可攀。但我就是喜歡給口硬心軟的他兇巴巴地對待,這樣就有種很受落的痛快。而且,他喜歡電影,精於英文,與詩。盧永遠包容,是我在那個地方除你以外待我最好的男人。我常謹記他說,寬容應被珍惜。至於胡老師用心良苦,盡是善意批評,細細提醒,讓我照見自己的不足。她是教徒,我曾被感動,剎那我以為接近──但唯有朱,最親切,甚麼也能說。
都是因為歌詞吧。
今天他向我覆述誰對我的讚美,聽了,就不自覺的低頭。我一定會努力的。一定。我說我定會參加xx,他第一時間聯想到的不是甚麼竟是歌詞,甚至著我不經意的安插一兩句,好為歌詞做一點甚麼。
真是的。
在那個飄流無依的時候,遇上他,讓我知道其實我仍然很好,很好,然後才開展我在大學另一個奇妙的旅程。被誤解被傷害的感覺仍然歷歷在目。被鼓勵被認同的喜悅畢生難忘。你的最後一年跟我的第三四年同樣是里程吧──重要的是尋回自己。
如果我真有甚麼後悔的話,就是李希說的,你可以放棄某些人,但你不應該在當時放下他。我很後悔沒有跟你分享其時的點滴,沒有目睹你為追尋夢想而作出的轉變。因為預知的流言和不屑,我選擇了易行的道路。董生其實也懂得世情﹕留低需要勇氣。但想來我著實應該勇敢面對,一如當時堅持拒絕戴上口罩。卑劣的從不是我。今天,朱笑說,「他們」的態度終被關注起來。我聽了,除卻冷笑還能選擇哪一副表情呢?見怪不怪。由始到終,就是不能明白,更有才華更具本事的人都不曾出現過的嘴臉。
是誤會與成見太深了吧。
被善待的人自然是無辜的。可你有否想過,又不是季炳雄,又不是殺人放火,有誰是真的十惡不赦──能夠這樣看待萍水相逢的別人,這種修養實在叫我望塵莫及。
這個,我早就判了死刑,難怪我直至最後一刻的狠勁。只是錯殺無辜,叫人難過,更不甘心。
二)記得朱的顧慮與提點,卻不再害怕悲劇重演。因為宿命不再可怕,奇洛李維斯也會回信。
被讚聰明。哈哈,擊中我的笑穴。
三)每次聽<每當變幻時>都會激動落淚。
是否一如朱所說,因為情懷不再,所以便不明白不流行<找不著藉口>?
拖拖拉拉老老套套欲語還休,像千嬅說,而家既人係兜口兜面既(恭喜楊三十一歲生日),所以才說,都不是這個年頭的動物。
想你定喜歡盧國沾與潘源良之歌詞。
四)羨慕 kim 有個才情型的男友。明白如話,是那麼緊要。
五)除被讚美寫得好以外,還有人說我鄧小姐唱歌好聽呢,實在好開心。這個,又不是煮飯游水踏單車畫畫講英文,我自然駕輕就熟。
你知道,我並非讀文學出身,看書亦不多,如今的得著也不過歌詞與日記之作祟。是因為你吧,文字才那麼綿綿。終有天我會全部刪去,精緻的只留給你一個人去讀。我曉得,這段時期的粗糙是多麼難得,如拙樸的璞玉。待得我舉重若輕大智若愚連錯別與病句都悉數盡去之時,情話便顯得過份乾淨與洗練。刻意經營,就失卻了你喜歡的我的率真可愛。
我就是喜歡這樣大言不慚,得意洋洋。過得好就說過得好。難過的時候也不遮掩自己是一條死狗。
正如某些存在之道我一直懂得,討好巴結的油條事宜我也略知一二,事在人為,將來終會把生硬的姿態變得熟練,一如吃飯和拉屎。
別傻,其實我從來沒有你以為的菱角。如果你看見我某些還沒有成熟的演出,定會在旁邊竊笑──原來你這人世俗得可以。
拐個四個段落,結論是,我唱歌好聽,我寫野又好,哈哈,將來一定給你私家歌。
就叫那未來的嬰兒做永不放棄。
六)還是不夠體貼。總叫自己話少一點,別讓你睏。只是,我離開了學校便不會這樣寫意了。
今天十分清楚,雖然校園生活的確十分快樂,但我還是有相當的決心,去花花世界轉個圈。我想知,他們是否都走了眼。我想知,他們會否都跌眼鏡。我想你知,我值得。
都是因為歌詞吧。
今天他向我覆述誰對我的讚美,聽了,就不自覺的低頭。我一定會努力的。一定。我說我定會參加xx,他第一時間聯想到的不是甚麼竟是歌詞,甚至著我不經意的安插一兩句,好為歌詞做一點甚麼。
真是的。
在那個飄流無依的時候,遇上他,讓我知道其實我仍然很好,很好,然後才開展我在大學另一個奇妙的旅程。被誤解被傷害的感覺仍然歷歷在目。被鼓勵被認同的喜悅畢生難忘。你的最後一年跟我的第三四年同樣是里程吧──重要的是尋回自己。
如果我真有甚麼後悔的話,就是李希說的,你可以放棄某些人,但你不應該在當時放下他。我很後悔沒有跟你分享其時的點滴,沒有目睹你為追尋夢想而作出的轉變。因為預知的流言和不屑,我選擇了易行的道路。董生其實也懂得世情﹕留低需要勇氣。但想來我著實應該勇敢面對,一如當時堅持拒絕戴上口罩。卑劣的從不是我。今天,朱笑說,「他們」的態度終被關注起來。我聽了,除卻冷笑還能選擇哪一副表情呢?見怪不怪。由始到終,就是不能明白,更有才華更具本事的人都不曾出現過的嘴臉。
是誤會與成見太深了吧。
被善待的人自然是無辜的。可你有否想過,又不是季炳雄,又不是殺人放火,有誰是真的十惡不赦──能夠這樣看待萍水相逢的別人,這種修養實在叫我望塵莫及。
這個,我早就判了死刑,難怪我直至最後一刻的狠勁。只是錯殺無辜,叫人難過,更不甘心。
二)記得朱的顧慮與提點,卻不再害怕悲劇重演。因為宿命不再可怕,奇洛李維斯也會回信。
被讚聰明。哈哈,擊中我的笑穴。
三)每次聽<每當變幻時>都會激動落淚。
是否一如朱所說,因為情懷不再,所以便不明白不流行<找不著藉口>?
拖拖拉拉老老套套欲語還休,像千嬅說,而家既人係兜口兜面既(恭喜楊三十一歲生日),所以才說,都不是這個年頭的動物。
想你定喜歡盧國沾與潘源良之歌詞。
四)羨慕 kim 有個才情型的男友。明白如話,是那麼緊要。
五)除被讚美寫得好以外,還有人說我鄧小姐唱歌好聽呢,實在好開心。這個,又不是煮飯游水踏單車畫畫講英文,我自然駕輕就熟。
你知道,我並非讀文學出身,看書亦不多,如今的得著也不過歌詞與日記之作祟。是因為你吧,文字才那麼綿綿。終有天我會全部刪去,精緻的只留給你一個人去讀。我曉得,這段時期的粗糙是多麼難得,如拙樸的璞玉。待得我舉重若輕大智若愚連錯別與病句都悉數盡去之時,情話便顯得過份乾淨與洗練。刻意經營,就失卻了你喜歡的我的率真可愛。
我就是喜歡這樣大言不慚,得意洋洋。過得好就說過得好。難過的時候也不遮掩自己是一條死狗。
正如某些存在之道我一直懂得,討好巴結的油條事宜我也略知一二,事在人為,將來終會把生硬的姿態變得熟練,一如吃飯和拉屎。
別傻,其實我從來沒有你以為的菱角。如果你看見我某些還沒有成熟的演出,定會在旁邊竊笑──原來你這人世俗得可以。
拐個四個段落,結論是,我唱歌好聽,我寫野又好,哈哈,將來一定給你私家歌。
就叫那未來的嬰兒做永不放棄。
六)還是不夠體貼。總叫自己話少一點,別讓你睏。只是,我離開了學校便不會這樣寫意了。
今天十分清楚,雖然校園生活的確十分快樂,但我還是有相當的決心,去花花世界轉個圈。我想知,他們是否都走了眼。我想知,他們會否都跌眼鏡。我想你知,我值得。
:: posted by my lock, 12:51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