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如果歡愉可算作快樂
>>>Tuesday, November 07, 2006
「從前我活著,有一顆人心的時候,」王子慢慢地答道,「我並不知道眼淚是什麼東西,因為我那個時候住在無愁宮裡,悲哀是不能夠進去的。白天有人陪我在花園裡玩,晚上我又在大廳裡領頭跳舞。花園的四周圍著一道高牆,我就從沒有想到去問人牆外是什麼樣的景象,我眼前的一切都非常美。我的臣子都稱我做『快樂王子』,不錯,如果歡娛(愉)* 可算作快樂,我就的確是快樂的了。我這樣地活著,我也這樣地死去。我死了,他們就把我放在這兒,而且立得這麼高,讓我看得見我這個城市的一切醜惡和窮苦,我的心雖然是鉛做的,我也忍不住哭了。」
王爾德著、巴金譯﹕《快樂王子集》(香港﹕三聯,2001),頁 4。
* 是錯別吧。
快樂來得比較晚,比較難。皮膚要如何纖細敏感,才懂得呼吸兩者的不同。或者麻木一點是種與生俱來的幸運。抽離的形式,可與感受完全無關。常常覺得就是因為我們都對細節過份執著,才會有靠近的想望。能夠跟成村人開心愉快地相處,但只有那些人才拉扯到戚戚然的血脈。只有一輩子,為甚麼要逼迫自己接受平庸,而不敢追求由衷的快樂?
怕甚麼。我才不怕。
:: posted by my lock, 6:30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