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牛
>>>Wednesday, August 16, 2006
1.
還未有仔細聽他的《聲音》,卻想買回《Coffee and Tea》。很多人難以接受「人善天不欺」式說教,但反叛如我亦逐漸覺得,在這樣顛倒的社會內,有一個人現身說法讓你知道努力的出路,倒是一種難得的平衡。說到底,我其實是相信人善天不欺的。
2.
劉華不是哲古華拉。(他如此正氣,如何革命?)《號外》裡面的造型卻實在帥氣。是我真的老了,年輕時喜歡羞澀的黎明,如今看見劉華竟感到由衷的敬佩。因為我真的不是牛,我服了他,那種正氣與情操能夠感染到別人,就是一種藝術。那年曾做金像獎頒獎禮的幕後工作人員,身邊擦過哥哥與劉華。哥哥的俊美與氣度是屬於藝術家的,但劉華給我的印象更加深刻,幾乎每個工作人員都曾流露十二萬分的尊重。難道這不是一種成就?
我喜歡努力不懈的人,對我來說,那甚至比才氣更加重要。
3.
兩本書﹕《瞧,他們的 21 grams 在飛翔》與《曾經──林夕 90 前後》。
4.
寫得很放,也很壓抑
葉輝叔叔這樣說。
矛盾是我天生的性格。文字把我帶到陌生人的跟前,如此明晰的記認。一本詩集,為我留低一點回憶,確認一些關係。
5.
封面上書名的毛筆字是劉華體。
《某月某日記》、《即興演出》及《盛世邊緣》三本書,都整齊地排放在書架上,所以《曾經》其實是本舊書了。(《某月某日記》中可貴的新詩竟被排拒在這本結集以外。)
書,我實在讀得很少。預科沒有修文學,本科也從未想過攻讀中文系。(對傳理我可是一心一意的。)如果中文總算不賴,補習老師其實是林夕。《某月某日記》讓我知道,原來方塊字可以砌出如此美麗的城堡。
6-7.
《Jet》的內頁。
林夕突然高調,彷彿是商台的最後資本。陳貝兒在有線為他們造的爛透訪問,使陳小姐見了底。流行音樂可以是一門專業,無關K歌。林夕與劉華的密集式曝光,見證了宣傳的必要。
是的,其實,我喜歡戴眼鏡的男人。唯一喜歡的氣味,叫做書卷氣。而最能體現的,自然是羅生。劉華的側臉,叫人著迷。
* 2006/08/21
:: posted by my lock, 6:57 AM